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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方案
2021-12-09 09:14     (点击: )





















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方案

为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完善创新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三全育人”“五育并举”,按照“一二三四五”育人方略,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的理念,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强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教学质量的监督、反馈、指导、调控、改进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促进教学质量文化建设,形成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学校本科人才培养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以现代教育科学和现代管理科学为指导,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教学实施监控与教学效果评价并重,突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提高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规范化和操作性。

(二)全面性原则。从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和管理服务三个层面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全员参与,建立从学生“入口”到“出口”各环节的质量管理与监控的体制机制。

(三)系统性原则。将影响教学质量的各环节、各要素分解整合,全面融入教学管理、条件保障、督导评价等教学工作各方面,教学实施前的质量准入、教学实施中的过程监控、教学实施后的评估评价有机衔接,提高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整体性。

(四)主体性原则。各学院明确专业、课程等基本教学建设单位目标定位,并以之作为教学质量监控的基本依据,主动建设本学院内部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发挥学院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主观能动性,形成内部监控与外部评价结合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五)多样性原则。学校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属性及发展定位要求,建设分类型、分层次的质量标准体系。针对监控内容及监控对象的具体特点,统筹兼顾共性与个性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质量监控手段与措施,提高教学质量监控的针对性与适用性。

三、目标任务

构建新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目标是,完善创新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导学理念,和以服务教育教学为中心的督学理念,改革传统的教学督导模式,构建教学督导工作新模式,强化对教学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评估、反馈和指导,有效提高教学督导工作水平,更加充分地发挥教学质量保障作用。

四、质量标准

(一)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以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等为基本依据,确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标准,确保所有指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求。

(二)专业建设质量标准。坚持分类指导、特色发展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文件为基本依据,以专业认证等外部评价为基本抓手,根据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及目标定位,以建设一流专业作为我校专业建设质量标准。

(三)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聚焦学生的学习成果,按照教学实施过程和课程类型,明确本科教学各主要环节工作质量标准,包括教学实施条件、课程教学、考试考核等环节,进一步规范教学过程,提升教学管理水平。

(四)教学管理质量标准。按照产出导向理念,完善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文件,健全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机制,使教学管理更加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

五、体系构成

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由决策指挥、教学运行、质量监控与信息管理、质量评估等四个系统构成。

(一)决策指挥系统

包括决策机构、工作机构、管理机构。由学校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质量评估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组成。

主要任务是:确定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目标和评价标准,制定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的有关政策,研究教学质量相关问题和质量保障措施,协调学校内部各种教学质量管理活动的关系,总结有关教学管理活动的理论和经验,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教学质量管理运行机制。

(二)教学运行系统

包括教学管理队伍、教师队伍、教学条件、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和教学辅助,包含“教学过程管理系统”“教学条件保障系统”两个模块。由组织部(巡察办)、宣传部、教师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就业工作办公室)、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教学质量评估处、科研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实验实训中心、工会、团委、网络信息中心、后勤产业处、图书馆、国际交流合作处等部门组成。

主要任务是:按照决策指挥系统的指令,运用各种有效机制和最优方法,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学组织与管理,建立提高教学质量的激励竞争机制,保证教学活动正常、高效运行。

(三)教学质量监控与信息管理系统

教学质量监控与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教学质量监控系统的制度建设、运行管理的等。包含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建设、质量监测与评估、质量评价与分析、质量调控与改进等。信息管理主要是教学及管理等信息的搜集与反馈。由教学质量评估处、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就业办公室)、各教学院系等相关单位。

主要任务是把学校教学及教学质量方面的信息通过各种方式及时、有效地反馈到决策指挥系统。

(四)教学质量评估系统

教学质量评估是对教育教学活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监测措施。由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就业办公室)、教学质量评估处、各教学院系等单位组成。其主要任务是,构建科学合理、长期高效的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体系,对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控与评估,以促进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菏泽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目标任务一览表,见附件。

六、运行机制

(一)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双闭环运行体系。教学质量监控运行环分为四个环节:目标管理、教学运行、检查反馈、建设改革。双闭环运行的内层环由学校制定的各类文件组成的制度环,外层为开放式的执行环。

(二)坚持“两主体、四自评、三反馈”具有学校特色的自我监控的质量监控体系。“两主体”的一个主体是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另一个主体是学生。“四自评”是指授课自评、课程自评、院系自评、学校自评。“三反馈”是指学生反馈、督导反馈和社会反馈。

(三)创新“三督三评三导”教学督导模式。将传统的“督”变为“督导评”相结合,将“督教”为主拓展到“教学管”全方位,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评估、反馈和指导的新的教学督导模式。

(四)建立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制度。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组织保障由学校、职能部门、院系、学生四个层面构成。学校层面包括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等,职能部门包括教学质量评估处、教务处、学工处等。这些组织及机构在整个质量保障系统中起主导作用,其中教务处、学工处和教学质量评估处是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对全校教学工作的指导、协调、宏观管理和质量监控。院系是学校教学管理的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教学工作的组织、调度和教学运行,负责各项具体教学活动的实施。学生教学信息员主要负责教与学的信息收集和对教学工作提出建议。

(二)制度保障。学校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质量而出台的有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重大措施。制度保障是指学校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教学管理工作程序及规范等确保教学各环节有序运行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办法、意见、规范等。

(三)队伍保障。学校制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效率。

(四)条件保障。学校持续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提高教学质量监控效率。更新升级教学设备设施,改善教学质量监控改善环境条件。教学服务保障部门保障教学需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经费保障。学校确保教学正常运行的经费投入,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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