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市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7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共3天。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执行4月3日(星期一)的课程表。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期间值班等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保证通讯畅通,外出须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2.各单位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假期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学生服务工作,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秩序良好。
菏泽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