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校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1月上旬举办第二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党的章程》、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组织方式
1.本次培训班由各分党校按学校党校要求自行安排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其中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8课时,课程安排表于开班前1天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根据各分党校的课程安排,派人参加督导。
2.本次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与课下辅导、个人自学与小组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参加社会实践等方式进行,力求把培训班办的生动、有效,确保培训质量。分党校教师上课,原则上以各分党校校务委员会成员为主。
3.学习培训教材以《中国共产党章》为主,可在菏泽学院党委组织部网页学习材料栏或其他网站上下载,各分党校不得收取任何培训费用。
三、参加人员
本次培训对象为已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自身要求严格,积极要求进步,经各系党总支研究,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
四、培训要求
1.遵守培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学习者要提前向各分党校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的学员取消培训资格。
2.上课时要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保持课堂安静,
要明确指定一名或两名学生骨干担任小组长,小组长负责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的签到、考勤、课堂纪律监督、学习讨论等工作。
3.培训期间不得有任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培训资格。
4.学习期间,每名学员要写出1500字左右的个人心得体会,各小组负责人收齐后上交各院系(分校区)学生党支部留存,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5.学习结束后,由学校党校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成绩合格者,填写《菏泽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并颁发《中共菏泽学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作为党员发展对象;
对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学员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各单位于
11月
6日
(下周五)下午5:00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办公室(805室),电子版表格发至学校党委组织部邮箱:hzxyzzb@163.com,报名表和《菏泽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从校园网组织部网页通知公告栏或学校组织工作qq群中下载。
联系电话:5525753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2、菏泽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