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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制度
2020-09-04 21:00     (点击: )

为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党务公开的相关精神,结合教师教育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党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学院党委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第二条 党委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定期召开总支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的落实。

第三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学校规定的目录,具体包括全局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等工作。

第四条 党务公开的范围可以根据具体事宜,确定党内、校内、社会等,公开的方式可以是会议、文件、网络、公示栏等。

第五条 公开期限可以是短期、长期、年度、即时等。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公开内容。

第六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及时间等由总支指派专人进行审核。

第七条 党务公开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公开后获得的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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