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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5-09-09 10:24     (点击: )

各单位:

现对校级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及其他各级各类基金进行统一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菏泽学院校级基金:

(1)2012年度菏泽学院校级基金科技计划项目、人文社科计划项目、博士基金项目中未结项且未申请延期者;

(2)2011年度申请延期的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3)超过规定结项日期仍未结项者。(备注:凡未申请延期并未按时结项者、申请延期后未按时结项者,学校将按规定对其项目进行清理。)

(4)其他已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预期结项条件者。

2.其他按照规定应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

二、结项材料

1.校基金结项材料

项目负责人填写《菏泽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项目研究报告1份(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附于研究报告中,与研究报告装订成册),《2015年校基金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1份,纸质版于9月17日交至综合办公楼505室,电子版发送至kyckyk2008@163.com。

2012年度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未完成研究任务的填写课题变更(延期)申请表2份,9月17日交至综合办公楼505室。

2.其他按照规定应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按各项目结项要求提交结项材料。

联系电话:5668592

附件1:菏泽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2:课题变更(延期)申请表

附件3:2015年校基金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

                                   科研处

                              2015年9月6日

附件【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doc已下载
附件【课题变更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2015年校基金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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