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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2018年度学生社团考核通知
2018-05-08 19:41     (点击: )

为了促进学生社团系统自身建设,确保社团的正常生活和健康发展,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和《教师教育学院学生管理方案》,制定本细则。考核在院团委和社团部指导老师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教师教育学院社团部进行考核。

一、评选对象:教师教育学院成立满一年的学生社团。

二、评选办法:依据《教师教育学院2018年度学生社团考核细则》进行评奖评优。

三、奖项设置:

一级社团1个

二级社团2个

三级社团3个

  注:按最终分数的高低进行颁奖,校级社团、院级社团分开评比。

四、申请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8……。

五、申请材料上交地点:a楼411。

六、评比内容:

(一)、评比条件:

1、学生社团成立满一年。

2、社团主要负责人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3、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队伍团结,与指导单位及指导老师联系紧密;

4、财务管理及档案管理科学有序;

5、活动开展有特色,有创新性,有影响力,有实效性;

6、学生的社团网络建设出色,有校内外媒体(报刊杂志、网络及广播等)对活动宣传报道;

7、遵守《菏泽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二)、评比办法及程序:

1、社团负责人上交相关事迹材料(内容:该社团办的校院级活动分别多少,参与的院内活动和任务有什么等,字数1000字左右)。

2、上交时间为某月某日,上交至a楼411办公室。

3、教师教育学院团委老师、社团部指导老师老师和社团部人员进行评选;

4、网上公示;

5、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励。

教师教育学院2018年度学生社团考核细则

一、评比要求:

1、社团主要负责人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2、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队伍团结,与指导单位及指导老师联系紧密,对社团部工作的积极配合;

3、财务管理及档案管理科学有序;

4、活动开展有特色,有创新性,有影响力,有实效性;

5、学生的社团网络建设出色,有校内外媒体(报刊杂志、网络及广播等)对活动宣传报道;

6、模范遵守《菏泽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7、参加社团联合会组织活动的获奖情况,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评奖评优中获得的名次;

8、社团在新任社长的带领下办的活动等工作有极大的进步。

二、评比标准

1、社团对院内工作帮助的情况 3分、6分、9分、12分;

2、社团在社联评奖评优中获得分数占20%;

3、社团举办一次院级活动4分、校级活动8分、市级活动12分、国家级活动20分(主办方),协办方是主办方½。

4、参加院内举办的晚会一次5分;

5、社团活动上院内微信一次5分,校内微信一次10分;

6、每次社团活动结束后认真打扫活动场地,整理社团活动教室,整洁卫生的(6-10分),马马虎虎的(2-6分)基本上无人管理的(0-2分);

7、按照学校要求每月准备准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的(6-10分),偶尔不开展活动的(2-6分),经常不开展活动的(0-2分);

8、每学期结合社团特点、院专业特点,积极开展社团品牌活动(6分);

9、社团间合作开展活动成效及影响显著(4分),影响及效果不佳(1分);

10、不配合院团委、社团部工作(每次扣5分);

11、在特殊月份开展活动(社团部将会有通知),将会以2倍分数加量化。

以上是主办方的活动加减分标准协办方是主办方的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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