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协调发展,依照根据《菏泽学院大学生考核评价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综合测评的说明
(一)综合测评是评定学生奖学金的直接依据。
(二)综合测评是各项社会资助发放、各项荣誉称号评定(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党员发展、毕业生就业及推荐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每学期综合测评计入学生成长档案,成绩较低者,学院将结合家长进行共同教育。
(四)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行为操行成绩,每学年的基础分定为5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平时表现给予增分和减分。
二、学生综合测评的内容
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两个方面进行测评。学习成绩由学生该学期所开课程(考试课)成绩决定。综合表现主要评价学生的道德品质、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一日常规、教室宿舍卫生等方面的表现。
三、学生综合测评遵循的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引导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二)科学性原则:坚持“以生为本”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真实情况。
(三)公开性原则:测评过程和结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组织
(一)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和部署,学生工作测评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和指导,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班要成立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班主任(组长)、副组长(班长、团支书)、两名舍长、两名普通学生代表。
其主要职责:各班纪律委员任总计分员,对班内同学进行加减分统计与记录,及时向班主任汇报情况。班级测评小组成员实行轮换制(两名舍长、两名普通同学轮换),保证公平合理。凡发现舞弊者一律严肃处理。班级每学期统计好的班级同学综合测评成绩上交院年级辅导员留存(纸质版 电子版),作为年级评优的依据。
(三)各班级整理好本班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后,需要公示到班内每位同学,需要同学们本人签字确认,并有班主任签字后上交院年级辅导员留存。
(四)学生综合测评是一项严肃的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各专业班级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学生日常表现的记录和保存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测评档案。
五、学生综合测评
(一)学生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在学期初完成。
(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 = 学习成绩(原始考试成绩) + 综合表现成绩
1、学习成绩计算公式为:
学习成绩=(Ks1+Ks2+-------+Ksn)/n × 70%
Ks=考试课程成绩
n:考试科目数
2、综合表现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表现成绩=综合表现个人成绩/班级同学综合表现个人成绩最高分*班级同学学习平均成绩最高分 × 30%
每位同学的每学年的综合表现个人成绩总分最高为100分,不管超过多少都按照100分执行,低于100分,按照实际分值计算。
六、德育测评办法
(一)思想道德素质
1、政治表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讲座、报告会等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者扣1分。
2、自觉遵守各种行为规范,在某一方面(如拾金不昧、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等)受院、学校及其以上表彰,分别加2分、4分、8分。
3、宣传报道: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报刊和电台发表宣传报道文章每篇分别加15分、10分、7分、5分。学校广播站报道广播稿的加分减半(2.5分)。
(二)一日常规
1、早操、课间操
(1)旷操: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请事假每次扣0.2分;病假:要求见习而未见习者按旷操论,见习者不扣分(有病例确实不能见习的除外)。
(2)违犯两操纪律者扣0.5分。
(3)在院举行的两操比赛中,获奖班级的同学凡是无旷操和违犯两操纪律的每人加2分。
2、宿舍
(1)在宿舍卫生检查中,每周在学校检查平均得分7.0及以上的宿舍,该室成员每人奖2分;每周在院检查平均得分7.0及以上的宿舍,该室成员每人奖1分;对于提名表扬的优秀个人每次加1分。每周在学校检查平均得分低于6.0及以下的宿舍,该室成员每人减2分;每周在院检查平均得分6.0及以下的宿舍,该室成员每人减1分;对于被通报批评的个人每次减1分。
(2)损害学校利益或给学校安全造成隐患者(如违规用电、损坏公物等),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每次扣 5 分。通报房间无人插座电器不拔或使用电器不当导致房间断电等,每次扣 5 分。凡是违章用电受处分的,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评助资格。
(3)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如宿舍出现乱泼水、无辜逗留、晚归、熄灯后喧哗、打麻将、随意留宿外人等),每次扣 3 分;未请假夜不归宿者每次扣6分。夜不归宿者,一经查实,每次减20分。三次以上(含三次)给予纪律处分,并通知家长。
(4)在校、院组织的各类宿舍评比中,被评为优秀的,该宿舍参与成员每人加4分、2分。
3、教室
(1)在院里教室卫生检查中,值日生无故不参加值日每人扣2分;该教室卫生未打扫值日生每人扣2分。
(2)在学校教室卫生检查中,检查教室未打扫值日生每人扣3分,检查教室每周低于平均分值日生每人扣2分;检查教室每周高于平均分值日生每人加2分。
(3)在校、院举行的各类卫生活动中,班里无故不参与者每人扣2分,获奖参与者每人加2分。
(4)带早饭、零食进教室,每人扣1分。
(5)教室文化活动中,有创意参与者每人加1分。
4、早晚自习
在院安排的早晚自习检查中,无辜不参加学习者扣个人量化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个人量化分1分(有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者不扣量化分)。
5、学习
(1)无故旷课者,每缺一节课扣 2 分;迟到早退每次扣 1 分;请事假一学时扣0.2分(事假经辅导员或班主任批准,且有请假条的不予扣分,但一学期请事假次数不得多于3次,超过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个人能量化分扣除);请病假一学时扣0.1分(病假如有保健科或正规医院开的证明,经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批准的不再扣分)。上课迟到者扣0.5分,迟到三次通报所在班级,并通知所在班级班主任,迟到三次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无故旷课一次扣2分,旷课三次取消该生评奖评优评注资格。
(2)违反课堂纪律,经任课老师或辅导教师认定为扰乱课堂秩序者,每次扣 5 分。
(3)考试舞弊者,操行成绩判零分。取消所在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
(4)每学年学习成绩位于班级前30%者每人奖2分。其中第一名奖励12分,第二名奖励8分,第三名奖励4分,第四名及以后在前30%的分别加2分。
(三)文体活动级学科竞赛加分
文体活动
校、院特色活动加分一览表
|
项目
|
加分标准
|
校合唱比赛
|
参加合唱比赛+5分,进入决赛,获得第1名加10分,第2名加9分,第3名+8分,第三名加7分,第四名加6分,第五名加5分,第六名加4分,第七名加3分,第八名加2分(出勤率≥90%)。
|
校健美操比赛
|
参加比赛+6分,进入决赛+10分
|
校级体育比赛
|
团体名次第1名
|
团体名次第2-3名
|
团体名次第4-8名
|
参与
|
4
|
3
|
2
|
1
|
校运动会方队成员
|
2
|
校运动会团体操成员
|
10
|
院迎新、元旦、毕业晚会等表演者
|
2
|
参加辅导员指定的讲座、学院要求参与的集体活动
|
1(根据具体情况加分)
|
注:以上所有单项比赛不重复累积加分,按最高得分计分。具体活动加分情况按照活动规定加分。
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或会议),迟到、早退者每次扣 1 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 2 分
学科竞赛
等级
|
一等奖
(团体/个人)
|
二等奖
(团体/个人)
|
三等奖及以下
(团体/个人)
|
参与者
|
国家级
|
12/15
|
10/13
|
8/10
|
|
省级
|
8/10
|
7/9
|
6/7
|
|
市级
|
6/7
|
5/6
|
4/5
|
|
校级
|
4/5
|
3/4
|
2/3
|
|
院级
|
3/4
|
2/3
|
1/2
|
注:国家级、省级竞赛一览表见附件1
学生自行参加其他学院举办的院内活动及比赛等不予加分。
团体和个人不重复加分。
(四)创新创业
1、创新训练
项目
|
等级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及以下
|
|
|
|
|
|
学术论文发表
|
国家级核心期刊
|
20
|
15
|
10
|
|
|
|
|
其他学术期刊
|
15
|
10
|
5
|
|
|
|
|
|
|
专利发明
|
发明型专利
|
20
|
15
|
10
|
|
|
|
|
|
|
|
|
实用新型专利
|
15
|
10
|
5
|
|
|
|
|
|
|
|
校内刊物
|
|
2/一篇
|
|
文章发表
|
|
|
|
|
省市级刊物
|
|
5/一篇
|
|
|
|
|
|
|
|
国家级刊物
|
|
10/一篇
|
|
|
校级
|
|
2/一篇
|
|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
省级
|
|
5/一篇
|
|
|
国家级
|
|
10/一篇
|
|
参加教师科研项目等课外科技活动
|
加5个量化分
|
注:①论文获奖者以奖项加分或期刊加分,文章不能累计加分。
②校级发表文章最多计分 5 篇,省市级及以上最多计分 3 篇。
③文章发表指在校内刊物(如《菏泽学院学报》、《校报》等)或省市级刊
物发表有关介绍本学院、班级或学员活动、经验交流、政治理论学习心得体会以及宣传
好人好事等文章。
2、创业培训
参加创业培训,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者加6分。
3、创业训练
在教师指导下,项目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角色,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并撰写创业报告,每人加6分。
4、创业实践
学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如注册公司,每人加10分。
(五)社会服务及公益活动加分
内容
|
分值
|
暑期“三下乡”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院级
|
15
|
10
|
5
|
3
|
2
|
调研山东
|
15
|
10
|
5
|
3
|
2
|
志愿者
|
6
|
5
|
4
|
3
|
2
|
(六)学生干部任职加分
职务
|
分值
|
职务
|
分值
|
校学生会
校自律会
等校级组织
院学生会
|
主席、助理(理事长)
|
20
|
班长、团支书、副班长、副团支书
|
10,10,8、8
|
副主席、副助理(副理事长)
|
15
|
其他班委成员
|
6
|
部长
|
10
|
|
|
副部长
|
6
|
班代
|
4
|
干事
|
4
|
|
|
|
校级社团
院级社团
|
社长/副社长
|
10/8
|
宿舍舍长
|
获校“标兵宿舍”
|
6/
|
部长
|
5
|
获校“文明宿舍”
|
4
|
副部长
|
3
|
|
|
成员
|
2
|
宿舍舍长
|
2
|
注:①以上任职加分每人最高分数不超过 20 分。班委按照学年末的考核加分,以学年统计。
②相同组织不累计,只取最高分。舍长可与班委累计。
③学生干部在职责范围被评为优秀的按照规定的职务分进行量化,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干部,将进行适当的减分,并进行谈话,在规定时间内改正的继续任用,坚持不改的予以撤职并通报全院。(任职加分是在总分后加任职分还是加任职分折合后的分)
(七)技能考核
1、获得各种技能证书者,每项加4分。(特别说明:舞蹈考级证1---8级、计算机考级证、心理咨询师考级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创业师证等,每项技能证书加4分)
2、外语 二年级过CET-4加2分、二年级CET-6加8分;三年级过CET-4加1分,过CET-6加4分;四年级过CET-6加2分;在校期间大一过GRE(TOFEL)加20分、二年级过加15分、三年级过加10分。
(八)评优加分
|
荣誉称号
|
分值
|
个人
|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魅力团支书
|
2
|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学习标兵
|
百优学生;百优学生干部
|
4
|
十佳学生;十佳学生干部
|
省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
|
6
|
青年强 政治佳
|
10
|
团体
|
优秀/活力团支部;
优秀班集体
|
1/每人
|
注:省市及国家级竞赛获奖、志愿者服务表彰、论文发表等需提供证书图片,以统计成绩学期时间为准,不重复加分。
(九)补充说明
受通报批评者每次扣 5 分(卫生通报批评按卫生积分要求执行)。
受警告处分者每次扣 10 分。
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每次扣 15 分。
受记过处分者每次扣 20 分。
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每次扣 30 分。
所有受处分的同学一律取消所在学年的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通知学生家长,受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同学需其家长来校签订保证书。处分期间又犯错者,上报院党委讨论申请开除学籍处分。
七、综合测评的实施程序
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全院教职工要齐抓共管,协助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1、动员: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召开全院辅导员、班主任会议,安排部署综合测评工作,班级组建测评小组,同时下发学生考试成绩。
2、审核汇总:班级测评小组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全班每位同学各项测评分数进行审核,无误后合成总分。
3、上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各年级辅导员留存所带年级)。
4、审批与备案: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对上报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审核,审核后存档备案。综合测评结果的适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1、有违反党的思想路线的,散布、制造不利于党和国家的言论等;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国家执法机关追究的;
4、本学年内考试成绩有2门以上不及格者;
5、被学校或院给以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6、考试作弊者(以校、院下文为鉴);
7、因个人工作失职或行为、形象等给校、院带来不良影响的;
8、因谈恋爱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其它未列入的加减分事项,将根据情节参照本条例,经班级综合测评小组上报学院审议批准后执行。
(三)在条例实行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合理化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各班级要认真执行标准,秉公办事,严格管理。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报。在综合测评过程中徇私舞弊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综合测评要求全院统一时间、统一标准进行核算,排出班级和本专业排名。
本办法由教师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组 长:段永华 刘传进
副组长:姜保周 陆保良 渠东玲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
组 长:姜保周
副组长:潘洪珍
成 员:张文君、刘惠娟、董福全、刘红霞、贺民、吴培启、狄明艳、王燕,全体班主任
注:各年级负责辅导员根据本文件监督并指导本年级各班级学生综合测评的执行和每学期各班级综合测评成绩的留存。
教师教育学院
2018年3月
附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级别
|
1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2014010002
|
国家奖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2014010003
|
|
3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2014010004
|
|
4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2014010005
|
|
5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2014010006
|
|
6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2014010007
|
|
7
|
中国大学生iCAN物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
2014010008
|
|
8
|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2014010009
|
|
9
|
全国大学生化工安全设计大赛
|
2014010010
|
|
10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2014010011
|
|
11
|
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
|
2014010012
|
|
12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
2014010013
|
|
13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
|
2014010014
|
|
14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2014010015
|
|
16
|
全国大学生信息技术应用大赛
|
2014010017
|
|
17
|
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创业大赛
|
2014010018
|
|
18
|
全国大学生“用友杯”沙盘模拟经营大赛
|
2014010019
|
|
19
|
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
2014010020
|
|
20
|
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
|
2014010021
|
|
21
|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
2014010022
|
|
22
|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
2014010025
|
|
23
|
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
|
2014020027
|
省级奖
|
24
|
山东省高校美术与设计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
|
2014020028
|
|
25
|
山东省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
|
2014020029
|
|
26
|
齐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2014020030
|
|
27
|
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外语大赛
|
2014020031
|
|
28
|
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
|
20140200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