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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菏泽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4-06-13 02:20     (点击: )

关于申报2014年度

菏泽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树立良好科研导向,进一步提高科研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创新能力,根据《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菏院政字[2012128号),现将2014年度菏泽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学校科研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树立精品意识,增强效益观念,提高产学研结合能力,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1.鼓励合作, 凝练方向,以项目为平台,积极培育学术团队。

2.基础研究:重点支持有扎实科研基础、较高科学价值和良好发展潜力的优秀科研课题,通过校级项目资助,向更高层次项目冲击。

3.应用研究:重点支持具有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良好应用、开发前景的课题。

4.鼓励青年教师(197411日后出生)申报。

5.设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思政教育专项的申报人必须是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线的工作人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参照《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菏院政字[2012128号)。

2.申请者认真填写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思政专项填写《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在学科门类一栏填写“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相关表格请从科研处网站下载(http://kyc.hezeu.edu.cn/)。

3.申请者须在所学专业或现从事的专业范围内申报项目。申报项目需通过相应专业所在的教学单位推荐。

4.凡已有在研课题的主要研究人员一般不得作为主持人再申报校科研基金项目(校博士基金除外)。

三、申报限额:

1.思想政治教育专项每个单位限报1项。各教学单位申报数额(含思政专项)原则上不超过3项,其他单位不超过1项。

2.根据《菏泽学院科研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第八条之规定,对培育项目进行资助,不占用所在单位的申报名额。

3.博士基金不占所在单位的申报名额。

四、申报时间:

请有关单位将申请书一式二份、单位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邮箱:kyckyk2008@163.com)及评审费(每项50元)于6月3日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科研处办公室(综合楼505室)

联系电话:5668592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及时报送申报材料。

     

                                 

附: 1.菏泽学院科研基金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人文社科计划项目申请书

         3.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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