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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山东教师招聘,山东三地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
2023-03-27 19:00     (点击: )

根据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辖属幼儿园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初级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其中,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3月29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29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6.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3.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3月29日为截止日期。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荣成籍考生荣成市征信管理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2023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共设置99个幼儿教师岗位,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辖属各幼儿园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报名、初审、缴费

报名、初审、缴费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3月29日11:00—4月1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9日11:00—4月2日16:00

报名、查询、缴费网站: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rongcheng.gov.cn)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联系。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在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3年3月31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3月3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

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查询和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3年3月3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4月12日9:00—4月15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rcjyzgk@wh.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1-7564054进行确认。

(五)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若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1:3),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紧缺专业岗位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

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追加调剂到其他岗位计划,有关调剂情况在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包括: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教师资格证书(2023应届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2.其他报考人员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对按时出具有困难的,经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⑤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年限均截止2023年3月29日前。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教育基础知识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确定,幼儿教师岗位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幼儿体育教师岗位为体育学科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9:00—11:00

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3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八、其他

(一)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咨询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工科。

咨询电话:0631-7564054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30-11:3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附件1:2023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来源(文章来源或附件下载地址<复制至浏览器>):

 

根据学校师资需要,2023年滨州市部分市直学校公开引进一批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奖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需具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相关专业学习经历,研究生毕业院校为部属师范大学的不受此限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岗位及数量
共21人,详见附件1《滨州市部分市直学校公开引进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三、引进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成绩优异,须具有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1日(含)以后出生;
(五)山东省外生源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六)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备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
(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除2023年毕业生学历证、相应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3年8月底前取得外,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归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3月21日前取得,对于虚假承诺、认证不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市外在编人员报考,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同意。
滨州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发布信息
公告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binzhou.gov.cn/)发布。
五、引进程序
按照联系双选、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联系双选。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17时30分前,凡符合引进条件的应聘者自行联系公开引进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学校进行报名。
1.报名材料:将报名材料以“应聘学校+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 报名后务必进行电话确认。报名材料包括:
(1)《滨州市部分市直学校公开引进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打印并本人签字的扫描件以及WORD版);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3)有效期内身份证(提交正反面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提交原件扫描件),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或其他可以证明师范类相关专业的证明材料)(提交原件扫描件);
(5)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和材料(提交原件扫描件);
(6)《滨州市部分市直学校公开引进优秀师范类毕业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的扫描件);
(7)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3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明确学历、学位、专业、生源地、教师资格、是否免费师范毕业生、毕业时间等信息,山东省外生源且符合跨省就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提交原件扫描件);
(8)市外就业在编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用人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提交原件扫描件)。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所提供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无人员应聘的岗位,将取消计划。应聘岗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一律不得更改。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由引进单位审定,一般需2-3个工作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面试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引进单位组织,面试公告随时关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60%、40%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至低分按引进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体检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引进单位具体组织进行。
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入职查询、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滨州市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对违法涉罪信息进行查询,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为准。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按照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滨州市教育局监督,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并邀请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
有关引进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binzhou.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山东省北镇中学:0543—3168901
滨州市第一中学:0543-8139003
滨州实验学校:0543—3183066
滨州市教育局:0543—3188776
附件:1.《滨州市部分市直学校公开引进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滨州市部分市直学校公开引进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
3.《滨州市部分市直学校公开引进优秀师范类毕业生诚信承诺书》

 

 


来源(文章来源或附件下载地址<复制至浏览器>):

http://jy.binzhou.gov.cn/art/2023/3/21/art_120035_9672166.html

 

为满足邹平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提升区域教师队伍专业化素质和水平,依据中共邹平市委、邹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兴邹”行动的若干措施(试行)》,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拥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引进优秀人才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全国拥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均须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设置
详见《2023年邹平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由中共邹平市委组织部、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采取现场报名、面试、笔试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 报名地点:
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英华楼一楼东厅
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明心扬帆就业广场(大学生活动中心)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2张;
③加盖学部院系公章的《就业推荐表》纸质版1份(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⑤有师范类学习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学习成绩单;
⑥《2023年邹平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1份;
⑦诚信承诺书纸质版1份。
(③—⑤需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将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注意:现场报名完成后扫码录入个人电子报名信息(打印准考证、面试、笔试考场安排均以此信息为准),引进岗位报名情况、打印准考证、面试及笔试考场安排请扫码查阅。
四、考试
1.面试
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7:30集合,7:45禁止入场
地点: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具体安排请扫码查阅(二维码见资格审查报名现场)。
要求:面试采用现场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自备,范围为报考学科、学段的现行教材知识,时间不超过8分钟。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报考人员按照面试分组情况由电脑自动排序,面试前由主考随机抽取起始序号。凡不能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不设面试开考比例,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设定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
2.笔试
时间:2023年4月3日上午9:00-10:00(8:30入场,8:45后禁止入场)。
地点: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具体安排请扫码查阅(二维码见资格审查报名现场)。
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为60分钟。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
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对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
1.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范围。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需要递补的,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邹平人才网(http://www.zprc.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入编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聘用人员在邹平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1.本次引进优秀人才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邹平市人才网(http://www.zprc.com)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由中共邹平市委组织部、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4268073

附件:
1.2023年邹平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
2.2023年邹平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来源(文章来源或附件下载地址<复制至浏览器>):

http://www.zprc.com/Article/Detail?Id=1b06f030-6da7-41d2-b743-38fae5605158&ClassId=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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