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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项目的通知
2023-10-30 22:00     (点击: )

各学院、分校:

为更好地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持续推进学校“互联网+”大赛工作,决定面向全校征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校生、师生共创团队均可报名。

二、申报组别

(一)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24 年 5 月 19 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21 年 3 月1 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 2019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24 年 5月 19 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51%。

(三)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21 年 3 月1 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 2019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24 年 5月 19 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三、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四、项目基本条件

(一)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不得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二)项目技术创新性或商业模式创新性较强,具有可操作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

(三)鼓励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重点项目挖掘阶段(2023年11月)

1.创新创业学院会同各学院、分校开展创新创业专场宣传动员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2.各单位结合现有教师科研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学生创业项目等,重点挖掘具有培育价值的项目,组织师生填报《2024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申报项目经评审后排序填报《2024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于11月10日之前将《2024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项目申报表》(电子稿)和《2024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报创新创业学院。

(二)建立项目培育库(2023年12月)

1.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项目分类定级后建立培育项目库。

2.对具有参赛潜力的项目团队成员开展“互联网+”创新创业训练营活动,优化团队配置,提升项目团队撰写商业计划书和路演能力。

3.对条件成熟的项目逐步配备校外企业家导师,提升项目培育效率。

4.对具有潜力但尚不具备参赛条件的项目进行中长期培育。

(三)项目培育(2024年1月-4月)

在校内外导师共同培育下修改完善项目,丰富实践内容,提升实践实效,积极准备参加校内比赛。

1.组织学院“互联网+”竞赛(2024年5-6月)。

2.参加山东省“互联网+”竞赛(2024年6-8月)。

3.全国总决赛(2024年10月)。

六、支持与服务

(一)提供创新创业活动宣传员,会同各单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

(二)推荐校外企业家导师,提供专家一对一指导;

(三)被选中的项目,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四)优先推荐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五)优先推荐参加2024年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5668001

电子邮箱:252609153@qq.com

附件:1.2024年菏泽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项目申报表

2.2024年菏泽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

菏泽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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